|
请留意:坦桑尼亚将实施“禁塑令”时间:2019-05-28 请留意:坦桑尼亚将实施“禁塑令”
5月16日,坦桑尼亚副总统办公室发布公告,坦桑尼亚大陆地区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塑令”,禁止进口、出口、制造、销售、储存、供应及使用所有厚度的手提塑料袋,违法者可能面临罚款或监禁等处罚。涉及医疗服务、工业产品、建筑业、农业、食品、卫生及废物处理的塑料制品及包装不属于限制范围。 公告同时敦促所有赴坦外国人在抵达坦桑尼亚时不要在手提或托运行李中带有手提塑料袋或用手提塑料袋包装物品,否则入境时将被要求上交相关塑料袋制品。专门用来装盛洗漱用品的拉链封口塑料袋可被允许入境,但不允许在坦境内丢弃、处置。 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郑重提醒在坦和即将赴坦的中国公民严格遵守坦“禁塑令”,入境时避免在行李箱或手提行李中携带塑料袋,勿在坦使用塑料袋,以免受到相应处罚。 5月23日,坦桑尼亚副总统办公室正式发布《坦桑尼亚“禁塑令”执法指南》: 1. “禁塑令”检查场所包括商店、市场、超市、仓库、入境处、工厂以及其他售卖塑料袋的场所。 2. 检查员执法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 3. 检查员不得随意在路上打开行人箱包检查是否有塑料袋。 4. 检查员不得进入住宅区内检查或在道路上拦车检查。 5. 任何交通工具如因其他原因在被检查期间发现被禁塑料袋,检查员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没收、罚款等处罚。 6. 一旦发现使用、售卖、储存被禁塑料袋者,将当场没收塑料袋,并处以罚款。未能在指定时间内上缴罚款者将被提起诉讼。 7. 检查员应向缴纳罚款者开具正式发票。 8. 检查员应严格遵守执法规范,严禁暴力执法或扣留违法人员。 9. 抗拒执法者以及屡次违法者将根据法律受到拘留等更严厉的处罚。 5月25日,坦桑尼亚政府信息中心公布“禁塑令”免费咨询电话。自5月27日起,可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WHATSAPP咨询“禁塑令”相关政策、反馈意见和问题等。
|